あかるい職場応援団
厚生労働省

2 职场上的性骚扰

职场上性骚扰的定义

男女雇佣机会均等法第11条规定,雇主有义务就职场上的职权骚扰采取预防措施。

最近法律修改以后,针对防止性骚扰措施追加了不得以向雇主咨询等为由让当事人遭受不利待遇或者本公司员工对其他公司员工进行性骚扰以后的配合调查措施。

(关于起因于职场上性言行问题的雇佣管理层面的的措施等)
第11条 雇主为避免因其雇佣的劳动者对职场上性言行的应对造成该劳动者遭受劳动条件方面的不利待遇或因该性言行给该劳动者的就业环境造成伤害,应回应该劳动者的咨询,为有效应对而完善相关体制等,在雇佣管理方面采取必要措施。
2 雇主不得以劳动者进行前项咨询或配合雇主应对咨询问题时陈述了事实为由而对该劳动者采取解雇或其他对其不利的措施。
3 雇主若被其他雇主实施第一项措施时要求予以配合时,必须配合。

<男女雇佣机会均等法(抄)>

职场上的性骚扰指“劳动者”(※1)因就“职场”(※2)发生的违反其意愿 的“性言行”做出的反应而遭受劳动条件方面的不利待遇, 因“性言行”给就业环境造成伤害。
※1“劳动者”请参考链接
※2“职场”请参考链接

“性言行”的定义

指与性相关内容的发言及性行为。

“性言行”的例子

①与性相关内容的语言
追问性方面的事实关系、散布性内容相关的信息(谣言)、讲黄色笑话或调戏、纠缠要求一起吃饭或约会、大谈个人的性体验等

②性行为
强行要求发生性关系,不必要的身体接触,发放、公布淫猥图片,强制性淫猥行为等

性言行的主体人

不限于雇主、领导、同事,也不限于交易客户的雇主或其雇佣的劳动者,顾客、患者或其家属、学校的学生都有可能成为性言行的主体人。

男女都有可能成为行为者或被害者,性言行的对象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
此外,不论被害者的性取向或性别自我识别状况如何,只要是“性言行”都属于性骚扰。

指针中规定的雇主应采取措施要点

雇主为防止职场上的性骚扰在雇佣管理上应采取措施如下:

※雇主必须采取这些措施。